一、业务办理
办理有线电视各项业务的用户,需持相关证件到各广播电视中心管理站业务窗口办理,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如下:
1、办理有线电视入网手续的,用户需持有效身份证件,填写申请表(地址为县地名办统一编制的新门牌楼层),入网费标准为300元/户;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168元/年。
2、办理移址、暂停、恢复收视手续的,要携带用户证,填写申请表。移址服务费(含材料费)为50元,办理暂停手续不收费,恢复收视使用费(含材料费)每户30元。
3、用户要求把原户主转为其他户主的,要携带用户证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,填写申请表,转户(改名)手续费为每户每次10元。
4、补证:补办用户证,须凭户主的有效身份证件(附复印件)办理,办理补证手续不收费。
二、工作承诺
1、有线电视用户在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开通信号(有线电视信号已到小区未到达楼幢的15个工作日内开通信号)。
2、接到故障投诉电话后,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;重大故障在72小时内排除(自然灾害引发的故障例外)。
三、自律规定
1、必须遵守职业道德,做到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。
2、必须做到坚守岗位、举止端正、文明礼貌、热情接待,优质服务。
3、严禁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4、严禁私自出借设备或未经同意私自安装有线电视用户、卫星接收设施和有线电视小系统,擅自移改线路及相关设施。
5、从业人员上门服务(工作)时需佩带工作证。
6、其他需要做到自律的事项。